1. Heider 歸因理論
    1. 性格(內在)歸因:將行為發生的原因解釋為個人之內在特質,如努力、人格特質等。
    2. 情境(外在)歸因:將行為發生的原因解釋為外在情境因素,如任務、他人、運氣等。
  2. Kelley 共變模式
    1. 單一觀察機會:當人們僅憑一次觀察機會,就必須推論其行為的原因時,人就會做以下的推斷↓
      1. 擴大原則:如果其中一個原因被抑制,但行為仍然產生,則其他原因是產生行為的真正原因。
      2. 折扣原則:若同時有二個可能的原因存在,則任何一個原因都可能不是導致行為的真正原因。
    2. 多次觀察機會:依三種訊息做判斷
      1. 特殊性:行為者是否在特定情境下才會表現該行為 → 例:對方若對每個人都一樣熱情,就可能是他性格使然,而非情境或對象因素
      2. 共同性:在同樣情境下,其他人的行為是否與行為者相同 → 例:在舞會的情境中,每個人都會互相微笑寒暄
      3. 一致性:行為者是否在不同情境下也會出現該行為 → 例:對方在平時也對我熱情,非只有在舞會上才熱情
  3. 歸因偏誤
    1. 基本歸因偏誤
      1. 解釋別人行為時,會高估內在因素、低估外在因素。
      2. 例:看到他人錢包被扒手偷走,會認為是他人自己沒留意財物而造成。
      3. 容易過度檢討他人,造成人際衝突。
    2. 行為者-觀察者偏誤:
      1. 當事人對自己行為傾向外在歸因,旁觀者看當事人行為傾向內在歸因。
      2. 例:一方將焦點擺在工作任務本身,另一方卻將焦點擺在待人接物的態度上,結果兩方無法和諧共事。
    3. 自利偏誤:
      1. 將好的行為歸因於己,不好的行為歸因於外在。
      2. 例:當考試考得好時,解釋為是因為自己的努力,考不好時,解釋為題目出太難。
      3. 這一類的人有著好強不服輸的個性,發生人際衝突時傾向力爭到底,容易讓他人失去與其溝通、共同解決衝突的意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