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假定(人性觀):自我決定論 → 人格的形成是個體對過去經驗的知覺與詮釋,且個體能決定自己的未來。
- 結構
- 出生序:
- 家庭成員會形成「家庭星座」,是人類最先接觸到的社會,因此在家庭中的社會興趣形成個體很重要的經驗,形成個體的主觀知覺。
- 出生序造成童年的主要社會影響,因此創造生活風格。
- 生活風格:
- 指個體發展出獨特的特徵、行為和習慣模式。由個體的生活互動習得,約在 4、5 歲定型。
- Alder 認為個體可以創造自己的生活風格,稱為「自我的創造力」。
- 社會興趣 ✭:
- 指個體感知到自己是社群的一份子,及個人面對社會事物的態度。這種感知來自從童年期開始的社會化歷程,個體須在社會上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,進而產生歸屬感與貢獻感。
- 生活任務 * 5:
- 友誼:與他人建立關係
- 工作:對社會做出貢獻
- 情感關係:維持親密關係
- 自我接納:與自己安然相處
- 精神層次:價值觀、意義、生命目標等
- 若個體順利發產出社會興趣,自卑感會逐漸消失。
- 歷程:
- 自卑感:個人成長來自於「補償」,藉以克服真實或想像的自卑。
- 「補償」:分為積極性心理傾向及過度補償(以不擇手段消除自卑感)。
- 追求卓越:卓越是指讓自己成為完美的整體,是個體追求的最終目標。
- 虛構目標論:個體所追求的目標,會導引行為朝向完美的整體狀態,但這些目標只主觀存在個體的心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