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反社會人格
比心理變態更加常見,但不一定「無悔意」。
- 內涵:自 15 歲前出現規範障礙症,而且從 15 歲起出現漠視且侵犯他人權利。也會合併其他障礙,最常見的是物質濫用。
- 起因:
- 遺傳因素:大量雙生子研究,證實反社會人格疾患有 40~50% 的遺傳性。
- 生理因素:對外在刺激的生理激發程度較低,導致透過危險行為來尋求刺激。
- 家庭因素:家庭太多否定與太少溫暖,個體模仿並強化了父母的反社會行為。
- 預防 → 三級預防
- 初級預防:從家庭教育著手,舉辦親職教育活動,鼓勵父母增進教養技巧。
- 次級預防:若兒童、青少年有家族病史或犯罪史,可安排進一步的評估與協助。
- 三級預防:已進入司法系統或已診斷為反社會人格障礙及心理病態者,可採用認知行為取向治療法進行治療。
(二)心理變態
最嚴重的反社會人格異常,比反社會人格更難治療。
- 內涵:Hare 將心理病態的特徵分兩類
- 人際與感情問題:自私、缺乏悔意,利用他人。
- 反社會生活型態:衝動與不負責任。
- 起因
- 同反社會人格 → 遺傳、生物、家庭
- 與反社會人格的差異:心理病態主要的問題是缺乏悔意與無情感,該現象又稱為「情緒失讀症」。
- 預防 → 同反社會人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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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 DSM-5 將反社會人格和心理變態都歸類於「反社會人格失調」的類別中。
心理病態與犯罪的關聯:暴力犯罪、性侵犯罪、毒品使用、家暴,在矯治機構佔 15%~30%,再犯率為非心理病態的四到五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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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邊緣型人格
- 內涵:主要特徵是人際關係與心情上的衝動與不穩定,容易出現無法預期、衝動、自我傷害的行為,個案通常對自我沒有清楚的認識,無法忍受獨處、害怕被拋棄、長期感到空虛。面臨壓力時可能出現短暫的精神病狀態和解離症狀。
- 起因
- Kernberg 客體關係理論:兒童將對他們而言很重要的人物形象內化,進而影響他們的行為。邊緣型人格具有童年不愉快經驗,無法分辨週遭人的愛恨,例如父母嘴裡表達愛意,實際上卻做出傷害兒童的行為。
- Linehan 壓力素質理論:情緒調節不良與不確定的環境相互影響,就容易發展出邊緣性人格。
- 預防
- 初級預防:從家庭教育著手,舉辦親職教育活動,鼓勵父母增進教養技巧。
- 次級預防:若個案開始出現情緒調節不良的現象,可安排進一步的評估與協助。
- 三級預防:已診斷為邊緣型人格障礙者,可採用辯證行為療法進行治療。